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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益阳沅江润东眼耳鼻喉科医院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沅江润东眼耳鼻喉科医院消火栓泵与喷淋泵无法正常联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议案、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目前,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此次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提升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贾天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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